宴會規則

東京灣舞濱第一渡假飯店(以下簡稱「本飯店」)對於宴會、會議等活動(以下簡稱「宴會等」)的契約以及宴會設施的使用有以下規定。

1.確認賓客人數
請於宴會日期前三天的下午 3 點前,告知酒店工作人員將為其準備食物等的賓客人數(以下簡稱 「確認人數」)。在此時間之後,所有的安排已經完成,即使宴會當天出席的賓客少於確認的人數,您也將按照確認的賓客人數收取費用。

宴會時間和追加房費
宴會廳等的使用時間(以下稱為宴會時間)從開始到結束超過約定時間時,將收取規定的追加房費。但是,在宴會時間之後舉行的宴會等有可能無法滿足額外的宴會時間。

3.預付款項
原則上請於宴會日期前至少 7 天,將酒店出示的預估金額轉帳至酒店指定的金融機構或以現金支付等。

4.付款方式
因加飲等原因,宴會結束後超出預付款額的,必須在宴會結束後以現金支付。

5.取消費用
如果您希望取消已經簽訂合約的宴會或其他活動,將收取以下取消費用。

宴會等取消時
宴會等預計金額的 30%(不含税及服務費)
② 宴會等提前 30 天至 8 天取消時
宴會等預計金額的 50%(不含税及服務費)
③ 宴會等提前 7 天至 1 天取消時宴會前 7 天至 1 天取消宴會等情況
預計宴會等金額的 80%(不含税及服務費)
④ 宴會當天取消宴會等情況
預計宴會等金額的全額(不含税及服務費)

6.舞台等的安排
酒店將與指定的承辦商安排與宴會等相關的裝飾、音樂、娛樂、宴會伴侶等。如果顧客希望要求酒店指定以外的承辦商,請事先與酒店聯繫,在獲得酒店同意後再提出要求,以確保宴會等的順利進行(請直接向酒店提出要求,無需事先獲得酒店同意。)
(未經酒店同意,請勿直接向廠商提出要求)。

7.對客戶直接委託的承包商的指示
酒店指示客戶直接委託的承包商,在獲得酒店批准的情況下,進出與宴會等有關的裝潢、娛樂等設備和材料,以及標誌等的尺寸和安裝方法或位置,必須遵守酒店美觀、流線等方面的一定規則。酒店會指示客戶遵守某些規則,包括與酒店美觀、流線等有關的規則。

8.損壞賠償
顧客(包括顧客一方的所有各方)以及顧客直接委託的承包商必須充分注意,不得損壞或損害酒店的設施、固定裝置和設備。如果對酒店造成任何損害,例如設施、固定裝置和設備的損壞,酒店將提供有關修理和恢復損壞的指示。酒店不負責展品的損壞或遺失。

取消
如果本賓館認為參加宴會的賓客(包括賓客一方的所有當事人)有可能違反法律或公共秩序和道德,或對其他賓客造成不便,或違反本 「宴會規則 」時,本賓館有權拒絕宴會等的申請,或取消已經簽訂的合同。若有違反本 「宴會規則 」之情事,本飯店有權拒絕宴會等之申請,或取消已訂立之契約。

10.禁用物品
以下物品為禁用物品,不得使用。

(1) 攜帶狗、貓、鳥、其他寵物和家畜進入場所
(2) 攜帶易燃或可燃物品進入場所
(3) 攜帶發出異味的物品進入場所
(4) 賭博或其他擾亂公共道德或對其他訪客造成不便的行為
(5) 移動設備
(6) 使用非原定用途的設備
(7) 任何類似展銷的行為
(8) 在飲酒後駕駛
(9) 法律禁止的其他行為攜帶食物和飲料進入會場
⑩ 法律禁止的其他行為

11.歹徒及幫派成員使用本館,以及可能違反公共秩序的使用
① 根據歹徒不法行為防止法(1992 年 3 月 1 日開始實施),指定的歹徒及指定的幫派成員等不得使用本館。
(如果在預約後或使用過程中發現此類事實,屆時將拒絕使用該場所)。
(2) 反社會團體和反社會團體(幫派、極端主義團體等及其成員)的成員不得使用本場所。
(若在預約後或使用過程中發現此一事實,屆時將拒絕使用該場所)。
(iii) 如發現暴力、威脅、勒索、恐嚇性的不合理要求或類似行為,將立即要求您停止使用此設施。過去曾有類似行為者,也將被要求不得使用本場所。
(四) 如認為使用人因精神、身體虛弱或因吸毒、酗酒等而失去自我,難以確保自身安全,或認定其可能對其他賓客造成危險、恐懼或不安時,將立即拒絕其使用。
(5) 因上述(1)至(4)項造成本賓館損失時,本賓館將承擔合理的損失賠償責任。